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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简介

来源:浙江考证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时间:2015-08-31

一、证书简介
《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规定,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必备证件,凡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展开,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二、管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限制条件
1.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有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学历,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电算化专业除外)且符合第一条基本条件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超过2年末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通常称为理论考。
六、考试形式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进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当以新版考试大纲作为考试依据,并统一使用财政部根据新版考试大纲组织建设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
考试试题类型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实务操作等题型,考生必须按照无纸化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