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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生享有。
一、学费补贴标准
对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其培训补贴标准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或专项能力证书500元/人、中级(四级)800元/人、高级(三级)1200元/人、技师(二级)18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2500元/人,依据的文件《 嘉兴市本级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嘉人社〔2014〕144号。
二、退休工资
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400元;依据的文件《浙人社发〔2013〕70号》。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各等级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等级考核。
1、累计从事本职工作1年(含)以上;
2、本工种学徒期满;
(二)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考试时间:
高级工:每月培训考核;
技师:每年2次考试,第一次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份,第二次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份;
培训报名时间:第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之前报名,第二次报名时间为每年8月之前报名,具体时间以劳动局通知为准,请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