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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涉外会计岗位专业电子化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浙江考证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时间:2016-01-21

一、考试时间
考试总时长:(3小时30分钟/210分钟) 
二、答卷方式
所有试题通过电子化考试系统闭卷完成
三、答题注意事项
1.   试题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部分主观题等题型。
2.   考生可选择“标记”按钮进行标记,方便考生根据标记及时回到标记题进行试题检查。
3.   考生确认答题完成并要求交卷时,点击“结束考试”按钮交卷离场。
四、考场纪律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场,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驾照、社保卡、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进入指定考场,由考场考务管理人员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拍照。
2)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演算用笔外,不准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考生入座后,可使用准考证号登陆考试系统,登陆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5)监考人员发出开始考试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答卷。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陆。
 7)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到达考试结束时间后,系统将自动收卷,考生应按提示安静退场。严禁抄录试题,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8)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有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9)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10)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同一时间同一考场只允许一名考生暂离考场)。
五、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的,对考生警告无效的,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对于情节恶劣,直接影响到考试实施的,应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解决:
1)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等行为);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
4)集体舞弊的行为;
5)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6)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的,直接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中,情节严重立即请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解决:
1)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2)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3)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4)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5)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6)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7)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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