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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经济法考试第一章第四节知识点

来源:浙江考证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时间:2016-01-18

第四节 经济仲裁与诉讼

一、知识点预习——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二、练习

多选题

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B、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C、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D、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短期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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