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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首考
来源:浙江考证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时间:2015-10-12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科目。
报名时间:10月19日至28日
考试定于12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9日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2:00-4: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日上午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试题题型2
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书写上作答;其它2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它2个科目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得带离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七)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行业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地址:嘉兴市广益路883号南湖商会大厦B座17楼
电话:0573-83101111、82167777
传真:0573-8287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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